“中国体育彩票杯” 第23届桂林五人制足球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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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体育彩票杯”第23届桂林五人制足球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桂林市体育局 桂林日报社

承办:桂林市足球协会  桂林市名桂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协办: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体坛导报 

二、比赛时间:2023329-428

比赛地点:七星区漓江路22号国际会展中心五人制足球场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336-318

(二)比赛组别及报名费:

1. 公开组600元;
2. 
机关企事业组600元;

3. U40+600元;
4. U45+
600元;

5. 国际组600元;
6. U8
U10U12U14U16U18500元;

7. 女子组200元。

(三)保证金:

公开组、机关企事业组、U40+组、U45+组、国际组1000元;U8U10U12U14U16U18组、女子组500元。

注:如无违纪行为,赛后将退还保证金。

(四)报名方式:

1. 每队必须签订《参赛承诺书》方可参赛。如无违纪行为,赛后将退还保证金(微信官方将收取0.6%的手续费;也可现场缴纳保证金,不产生任何其他费用

2. 报名方式:比赛采用线上报名方式,请参赛者登陆赛事官方网站“后浪体育”(www.houlangsports.com)报名,按各项要求填好上传,支付报名费、押金即可。报名咨询电话:288939813978366659欧阳先生,15907738358曹先生。

3. 报名时须填报领队姓名、手机号、银行账号及开户行(用于发放奖金和退还保证金),队员姓名、球衣号码、身份证号、2寸免冠标准照(用于制作参赛证,凭证参赛,无证不予上场)等球队所有资料、费用必须在报名时交齐,否则不予报名。 

4. 组委会为所有参赛运动员购买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险。

5. 各组别限报32支球队。

(五)抽签时间、地点:

319日下午3点半在七星区穿山东路12号桂林市体育中心桂林棋院(篮球场旁)召开教练员、裁判员联席会暨抽签仪式,各参赛队必须派代表参加,否则扣除保证金。

四、比赛项目及参赛单位:

1. 比赛项目为五人制足球;

2. 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职高、技校,中、小学校及足球俱乐部,个体和社会团体均可以单位或自由组队形式参赛。
五、运动员资格:
    1. 
男子公开组,机关企事业组年龄要求是18岁以上,即2005年以前(含)出生。机关企事业单位组必须以单位为队名,队员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及合同工(能提供本单位社保、医保证明者)。

2. 男子U40+组年龄要求是1983年以前(含)出生U45+组年龄要求是1978年以前(含)出生,违者取消该队全部比赛成绩及比赛资格,并通报批评,扣除保证金。

3. 国际组参赛运动员须为18岁以上、非中国籍。
    4. 
女子组年龄不限。                                              

5. U8U10U12U14U16U18组队员必须是桂林学籍的在校学生,年龄必须符合以下要求,违者取消该队全部比赛成绩及比赛资格,并通报批评,扣除保证金。

U18组——2005年及以后出生的队员均可报名。      

U16组——2007年及以后出生的队员均可报名。        

U14组——2009年及以后出生的队员均可报名。        

U12组——2011年及以后出生的队员均可报名。         

U10组——2013年及以后出生的队员均可报名。         

U8组——2015年及以后出生的队员均可报名。

六、参赛办法:
    1. 
参赛队须准备深色和浅色运动服各一套,按规定统一颜色,运动员号码为1-99号,不得重复;参赛时须佩戴护腿板;比赛鞋为软底、碎钉运动鞋,
不得使用钢钉、AG、长钉或铁钉足球鞋;不得佩戴首饰、耳环、眼镜(可佩戴运动眼镜)等饰品;队员酒后不得参赛               

2. 迟到15分钟为弃权。弃权队按O:3比分负于对方。 
    3. 
每队可报名运动员5-12人,领队、教练各一名;公开组、U45+U40+组球队最多可报3名非桂林籍(含外国籍)运动员;抽签后队员不得更换。

注:桂林籍,指持11县(市)六城区身份证者。

4. 公开组、U45+U40+组球队,每场比赛最多允许2名非桂林籍(含外国籍)运动员同时上场。
    5. 
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支球队参加比赛,违者取消其所代表队的全部成绩及参赛资格,同时保证金概不退还。
    6. 
比赛期间发生的人身意外伤害由球队负责,一切费用自理。
七、竞赛办法:
    1
.执行中国足球协会最新审定的五人制足球竞赛规则。

2.各队抽签分组进行单循环赛,决出名次;淘汰赛阶段根据小组赛名次进行单淘汰赛,决出冠军;总冠军将由淘汰赛产生,具体名额由组委会视报名结束后确定。3队(含3队)以下不比赛。
    3
.小组赛比赛50分钟内打平不再进行加时赛,双方按平局计分。淘汰赛比赛双方打平不加时,直接以点球决出胜负(5+1,场上队员)。
    4
.全场比赛时间为50分钟,上、下半场各25分钟包干制,中场休息10分钟。
    5
.小组赛比赛计分办法:胜一场计3分,平局各计1分,负一场计0分。各队名次按积分多者列前。
    
第一阶段分组赛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按各方相互间比赛胜者列前;如再相等则按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列前;如再相等则按相互间进球多者列前;再相等则按全部比赛净胜球多者列前;再相等则按全部比赛总进球数多者列前。

积分相等队在全部比赛中,公平竞赛分数高者,名次列前。计分方式:每支参赛队公平竞赛原始分为50分,其中被出示黄牌:减1/张;间接红牌(黄牌+黄牌):减2/张;直接红牌:减3/张;黄牌和直接红牌:减4/张;如仍不能排定名次,则以抽签的办法决定名次。

6. 黄牌一张罚款20元,红牌一张罚款50元。如保证金被处罚完后,该队必须重交保证金后方可参加以后的比赛。

7. 累计两张黄牌和1张红牌将停赛一场,小组赛红黄牌不带入

下一阶段比赛,第二阶段重新计算。

八、纪律与处罚: 
    1
.违反竞赛纪律(如不服从裁判员判罚)的运动队,取消该场次比赛成绩,判对方获胜(比分不足3:0时判为3:0,超过3:0时则按实际比分计算),并扣除该队保证金。
  2
.比赛时发生打架行为(双方球队各有一人实施暴力)或攻击对方行为,给予当事人至少停赛2轮,并扣除该队保证金。
  3
.比赛时发生打群架行为(一方球队两人以上实施暴力或群体攻击对方行为),给予当事人至少停赛3轮,并扣除该队保证金。

4.对参与暴力斗殴、攻击裁判员的运动员,视情节轻重,组委会将给予至少禁赛(市足协举办的任何赛事)2年的处罚,直至终身禁赛。 
  5
.球队必须加强对球迷的管理。如发生球迷打架、斗殴或攻击裁判员行为,则视为球队行为,将给予相应处罚。 
  6
.对于比赛期间发生的任何违反足球规则和纪律准则行为的,由当值裁判提交处罚申请报告,组委会参考国际足联及中国足协对该类事件的处理决定并结合当事比赛特点作出处罚。
九、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公开组:冠军5000元、亚军3000元、季军2000元。
    U45+
组:冠军1000元、亚军700元、季军500元。
    U40+
组:冠军1000元、亚军700元、季军500元。

  国际组:冠军1000元、亚军700元、季军500元。
    
机关企事业组:冠军1000元、亚军700元、季军500元。
    
女子组:冠军800元、亚军600元、季军300元。

  U18组:冠军800元、亚军600元、季军300元。

  U16组:冠军800元、亚军600元、季军300元。
    U14
组:冠军800元、亚军600元、季军300元。
    U12
组:冠军800元、亚军600元、季军300元。

  U10组:冠军800元、亚军600元、季军300元。

  U8组:冠军800元、亚军600元、季军300元。
 
总冠军:10000
 
金哨奖:1名,奖金1000元。
 
最佳球员奖:5名,颁发奖杯。
 
注:以上奖金均为税前,由执行单位代扣代缴所得税。

十、仲裁委员会及裁判:
    1. 
仲裁委员会负责受理投诉事宜。各队因故投诉,必须在该比赛结束一小时内书面提出申诉,并交申诉费500元,否则概不受理。胜诉退还申诉费,败诉则申诉费不退。凡在赛场外发生的事故,仲裁委员会概不受理。
    2. 
裁判员由组委会选派。

 

 

 

 

组委会

2023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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